潢川中州牧业有限公司沼气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农业局的委托,对潢川中州牧业有限公司沼气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潢川中州牧业有限公司沼气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6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其它相关证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潢川县农业局
联 系 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316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