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西区“煤改气”工程居民壁挂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桥西区“煤改气”工程居民壁挂炉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670020033
项目联系人:臧俊晓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采购人: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华大街科技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229993
代理机构:邢台立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唐宁10号A座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298806
预算金额:117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在邢台市设有授权的维修站点,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 5、具备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壁挂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6、具备所投标产品的2015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销售、安装、维修等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代理商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所投产品的厂家满足以上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3、4、5、6条要求。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它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3920台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评定由用户、村(居)委会、中标企业、燃气公司四方签字确认,并在村(居)委会政务公示栏中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LDZB-2015-1104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每标段一套):1.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报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项目名称:桥西区“煤改气”工程居民壁挂炉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670020033
项目联系人:臧俊晓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采购人: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中华大街科技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229993
代理机构:邢台立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唐宁10号A座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298806
预算金额:117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在邢台市设有授权的维修站点,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 5、具备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壁挂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6、具备所投标产品的2015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销售、安装、维修等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代理商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所投产品的厂家满足以上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3、4、5、6条要求。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它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3920台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评定由用户、村(居)委会、中标企业、燃气公司四方签字确认,并在村(居)委会政务公示栏中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LDZB-2015-1104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每标段一套):1.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报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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