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址保护(2014年市级保护资金)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240020028
项目联系人:范春奇
项目联系电话:18131927367
采购人: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西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213557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1927367
预算金额:47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紫晶官邸B座10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Ⅰ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Ⅱ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Ⅲ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Ⅳ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地质院校或地质科研院所;Ⅴ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须符合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境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8 日8: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年11月24日17: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方式: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Ⅰ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Ⅱ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Ⅲ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Ⅳ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Ⅴ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址保护(2014年市级保护资金)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240020028
项目联系人:范春奇
项目联系电话:18131927367
采购人: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西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213557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1927367
预算金额:47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紫晶官邸B座10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Ⅰ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Ⅱ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Ⅲ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Ⅳ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地质院校或地质科研院所;Ⅴ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须符合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境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8 日8: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年11月24日17: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方式: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Ⅰ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Ⅱ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Ⅲ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Ⅳ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Ⅴ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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