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公安局所需警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公安局所需警用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120020083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辛集市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市府大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294869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46.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栋3单元25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能依法纳税。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财务状况报告(上年度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D、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凭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F、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设备的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H、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I、。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A包:智能终端取证设备1套;B包:警用手机信息采集系统 24台
技术要求:辛集市公安局所需警用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辛集市公安局所需警用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120020083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辛集市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市府大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294869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46.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栋3单元25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能依法纳税。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财务状况报告(上年度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D、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凭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F、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设备的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H、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I、。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A包:智能终端取证设备1套;B包:警用手机信息采集系统 24台
技术要求:辛集市公安局所需警用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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