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5-20141A2014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整改工程(江南堤路园7标)信息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整改工程(江南堤路园7标) 已由 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以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05150004
项目编号: NNZC2015-20141A
建设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
建设规模: 对江南堤路园项目市政7标进行道路排水改造。
合同估算价: 663.00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 17号文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条件:
无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5年11月17日至 2015年11月24日,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
5.2 招标文件售价 600.00 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的通知》(桂招标函【2014】28号),电子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各收取300元。),图纸免费下载。(注:本项目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五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场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同时刷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进行验证,未通过验证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http://ztb.gxzj t.gov.cn:1121/zjthy/)中成功备案。
9.2投标人需办理CA 锁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专线0771-5869801)及时办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地 址: | 南宁市中华路50号 | 地 址: |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
邮 编: | | 邮 编: | 530022 |
联 系 人: | 吕宁 | 联 系 人: | 黄培伟 |
电 话: | 0771-2426942 | 电 话: | 0771-5501610 |
传 真: | | 传 真: | 0771-5532986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网 址: | | 网 址: | www.purchase.gov.cn |
| | 开户银行: | |
| | 账 号: | |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purchase.gov.cn//res_base/xycms_com_www/upload/article/file/2015_4/11_17/vi3fih36ndsi.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