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MDJGP[2015]1672
二.招标项目: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三.招标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附后,其它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
五.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会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六.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标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报名后供应商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下载中心下载标书。未注册供应商参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供应商注册和网上询价操作书自行注册。(状态为正在审核的供应商暂不影响参与采购项目及相应网上操作)
八.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608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楼招标大厅。
十一.联系方式: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006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网址: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3
保证金汇入行:
户名: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1213511631898565
电话:(0453)6233166
传真:(0453)6233166
联系人:陈女士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内容
一、采购内容
1、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5〕381号)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我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落实提供用地保障。
2、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5〕381号)的要求,编制完成规划调整方案、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等工作内容及成果。
3、规划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部、省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并制定符合省、市规定的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步骤,工作方案、技术路线方案以及报价方认为需提交的相关内容。
二、技术要求
1、根据《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和《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文件、技术规程的要求,完成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和时间要求。
2、规划调整完善的各项工作进度要符合《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要求。
3、规划成果分为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和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图件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图、土地利用整治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相关图件。数据库成果: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等。
4、单位要求:参与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作业单位需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需具有多年的土地规划经验,对牡丹江地区土地利用等情况十分了解。作业单位需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
5、人员要求:作业队伍中高级职称不得低于2人,中级职称的不低于5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当熟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从事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技术负责人要掌握数据库建设和规划编制等工作技能。
6、质量要求:全部成果要经国土资源部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通过。
三、工作要求
1、计划范围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范围是牡丹江市市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2、计划期限
以2013年为基期年,目标年为2020年。
四、项目完成时间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于2016年6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