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食堂餐桌椅和食品留样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食堂餐桌椅和食品留样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食堂餐桌椅和食品留样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在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75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招标需求 |
学生餐桌椅 | 一套四人位,不锈钢,一次成形玻璃钢座椅 | 2000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食品留样柜 | 有效容积300L左右,制冷方式风冷 一体内置,双层中空玻璃门 | 160个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投标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需提供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AAA信用等级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B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本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6、2015年上半年企业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和2013年、2014年的完税证明。
7、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唯一)委托授权证书。
8、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3C认证等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
以上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3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4.4.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一致。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A包1万元人民币,B包3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3)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2546 3980 5252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赵书端 联系电话:13839640796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玉春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教育体育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