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沙河县界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就鲁山县沙河县界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鲁山县沙河县界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LZC2015-Ag16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金额99.8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行贿档案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②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④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仪器(水质五参数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CODmn)自动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生产厂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不得有任何环境监测数据作假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B区1号楼6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主要仪器生产厂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未有任何环境监测数据作假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服务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0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5-5095600 15937599378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垂询电话:0375-2206385 1332375590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B区1号楼601室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