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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09: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新铅锌矿区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GXHLZB-2015-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502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铅锌矿区管理处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民主路101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771-36216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0771-585023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新铅锌矿区管理处委托,拟对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GXHLZB-2015-00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1、建设地面截排工程1215米,导水渠清淤总长1160米、总清淤量290立方米;2、建设规模为40m³/h填充站工程,包含尾砂仓、水泥仓、控制室、清水池、事故池以及搅拌充填系统、井巷系统恢复工程、尾矿充填、龙谷尾矿库回采工程等;3、建设处理能力1200m³/d临时废水处理站一座,包含调节池等一体池、一级絮凝沉淀池、二级絮凝沉淀池、滤池;4、建设处理能力1200m³/d永久废水处理站一座,包含调节池等一体池、一级絮凝沉淀池、二级絮凝沉淀池、滤池、机房、药剂间、围墙等。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必须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项目主体)。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有效的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有联合体,由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委托);(6)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7)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8)本单位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如有联合体,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查询结果告知函);(10)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有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材料只需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单位盖章或签字)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

2、发售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图纸资料费200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其中任何一方递交即可。)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号:(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户  名: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账  号:45001604361059555888

财务室电话:0771-5850233转60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4楼)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人:大新铅锌矿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

民主路101号

邮    编:532300                 邮    编:530000

联 系人:赵先生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71-3621698           电    话:0771-3185317转606

传    真:0771-3621698           传    真:0771-5850233

监督部门及电话: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1-3626646,传真:0771-3626646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必须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项目主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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