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农业局农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玮元-A2015231 晋宁县农业局农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晋宁县农业局委托,对该单位晋宁县农业局农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玮元-A201523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1)地膜40吨;(2)硫酸钾72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本采购项目需要整体投标。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 1.2.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需具有地膜或硫酸钾等农用物资生产或销售。 1.2.3提供所投产品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验报告; 1.2.4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1.2.5自2012年来应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须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1.2.6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3交货期:合同签定后7天内。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1.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96万元(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 1.6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11-16 17:15 至 2015-11-23 17:15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2-09 09:30。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5.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晋宁县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