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部新城中队业务用房修缮维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部新城中队业务用房修缮维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11-16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部新城中队业务用房修缮维护工程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使用单位为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部新城中队,建设资金 市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CBNB-20152294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部新城中队业务用房修缮维护工程 项目地址:位于东部新城宁东路 招标控制价:201.0308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见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贰级及以上;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有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4.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至2015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社保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且依次装订成册,其中②—④原件备查。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1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 他 6.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6.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吕勇 陈健 方芸 史维 李艳 电 话: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4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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