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施工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施工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施工馆工程
项目编号:FJXCJFZ(2015)GC07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905920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139059203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婷0591-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6、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99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