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项目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项目已由宛财预〔2015〕43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镇平县种子管理站,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编号: 镇交采[2015]GKZB-031
招标人名称:镇平县种子管理站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标段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 | 花生大田用种 | 驻花2号 | 公斤 | 119000 |
二 | 花生大田用种 | 商花5号 | 公斤 | 42500 |
三 | 花生大田用种 | 开农8598 | 公斤 | 42500 |
四 | 花生大田用种 | 远杂6号 | 公斤 | 42500 |
五 | 花生大田用种 | 豫花23 | 公斤 | 51000 |
六 | 花生专用复合肥 | 18-10-10+微肥+微生物肥 | 公斤 | 196982 |
七 | 花生包衣剂 | 吡虫啉+福美霜+萎锈灵 | 公斤 | 21 |
二嗪磷颗粒剂 | 0.1% | 公斤 | 35000 | |
烯唑醇 | 25% | 公斤 | 87.5 | |
异丙甲草胺 | 72% | 公斤 | 1750 |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以上七个标段均需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种子供应商应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3)肥料供应商应具有肥料登记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4)农药供应商应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所代理参与投标的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供应产品须达到国家标准。
(6)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选择较大标段,主动放弃较小标段。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每标段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账号:1714024029200027752(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本项目联系电话: 0377-65963380
六.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所有投标人需提交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种子供应商应具有经营许可证,投标品种应具备审定证书、授权委托书、田间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肥料供应商应具有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供应商应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平县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838755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5800199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招标人:镇平县种子管理站
2015 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