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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良好湖泊项目兴凯湖区域推进办公室东地河东段降解带建设工程、兴凯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筑工程)、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小兴凯湖北西地河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兴凯湖良好湖泊项目兴凯湖区域推进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地河东段降解带建设工程、兴凯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筑工程)、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小兴凯湖北西地河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一区)、新开口降解带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地河东段降解带建设工程、兴凯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筑工程)、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小兴凯湖北西地河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一区)、新开口降解带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L2015GZX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2362805/07/09-80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凯湖良好湖泊项目兴凯湖区域推进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金洲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史先生0467-6109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先生 0451-82362805/07/09-808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2015GZX048 

 1.招标条件

东地河东段降解带建设工程、兴凯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筑工程)、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小兴凯湖北西地河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一区)、新开口降解带建设工程,已由鸡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鸡发改地区【2015】10号、18、19、20、21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兴凯湖良好湖泊项目兴凯湖区域推进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投资。根据《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财采建【2015】字1390号和采购人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东地河东段降解带建设工程监理;

降解带建设工程、施工便道、便桥;兴凯湖湖岗生态护岸带。

          小兴凯湖北西地河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监理;

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闸门工程、施工便道、便桥等。

          新开口降解带建设工程监理;

降解带建设工程、施工便道、便桥、兴凯湖湖岗生态护岸带等。

第二标段:兴凯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筑工程);

多功能生态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100号界碑管护站、二十九连管护站、白泡子管护站、污水处置等。

          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建筑工程);

龙王庙防火塔改造工程、防火塔泵房、鸟舍、鸟笼、鸟舍泵房等。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4采购预算:约639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5月31日,总工期172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1月16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具备一项同等或以上规模的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业主盖章确认,同时提供业绩所在地的业主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人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

3.4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8、9、10月份】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申请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总监 1 人,市政(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监理员 3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

第二标段:总监 1 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2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

(8)小班子成员证件及近三个月(8/9/10月份)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9)投标承诺(承诺内容请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ljzxzb.com/)

(10)业绩证明材料

(11)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及可以证明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9点00分。

    5.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9点00分

    5.3.开标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7.其他

7.1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外网(http://www.hljzxzb.com/)下载;

7.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凯湖良好湖泊项目兴凯湖区域推进办公室

办 公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金洲大厦四层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 系  电 话: 0467-6109509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 系  电 话:  0451-82362805/07/09-8082    传真:0451-82362802

联   系   人: 宁先生           邮政编码: 150090   

日        期:2015年11月1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1月16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具备一项同等或以上规模的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业主盖章确认,同时提供业绩所在地的业主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人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3.4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8、9、10月份】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申请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总监 1 人,市政(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监理员 3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第二标段:总监 1 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12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登记合格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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