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2016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2016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2016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15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和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 | 名称 |
A | 市政工程 |
B | 房建工程(修缮、新建、扩建) |
C | 装修、装饰工程 |
D | 绿化工程 |
E | 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 |
注:本次招标所述零星工程指采购预算金额50万以下(不含50万)的上述类别工程项目 |
服务有效期:有效期为一年(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资质要求:
A包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B包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C包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D包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E包投标人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打井施工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包可除外);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约情况良好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内);
8、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报名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时间): 2015年11 月 16日—2015年11月 27 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本。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公司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约情况良好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内);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D包可除外);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8)其他有关事项:
A、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B、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可见。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 9 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5年 12月 9 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13203886799,0371-56788119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5年 11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