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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千亿斤粮食2015年田间工程东疏镇片区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千亿斤粮食2015年田间工程东疏镇片区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千亿斤粮食2015年田间工程东疏镇片区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农经[2015]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56

2.2建设地点:宁阳县东疏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阳县千亿斤粮食2015年田间工程东疏镇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改造面积约1.3万亩,涉及7个行政村。包括新打机井、维修机井、埋设低压线缆、新建低压管道、给水栓保护池、疏浚排水沟、标志牌等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打机井(深40m)、修复配套、新建大口井(深14m)、维修大口井、埋设低压线缆。

第二标段:疏浚沟渠、新建低压管道、给水栓保护池、新建8米平板桥、新建800圆管涵、机耕路、林网工程、标志牌。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第一标段247.22万元、第二标段55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 (备注:此证明由山东省水利厅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备注: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人的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4.3 联系人:刘斌    徐杰       联系电话:0538-5637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监督单位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东疏镇驻地                       

联 系 人: 高主任                

电    话: 0538-5562923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金华大厦A座6楼608室

项目经理:李子群 

电    话:0538-8221207

传    真:0538-8221203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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