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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该单位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5)X09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包件2:抓捕网、拦车破胎器、防化服、防毒面具、防暴头盔、防弹衣、防弹面具、防弹头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件2: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产品;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4、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须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相应产品的列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生产企业名录加盖厂家公章)
5、抓捕网、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暴头盔产品须提供生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并提供采购内容中所有投标货物供货渠道的合法证明;
7、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6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的列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生产企业名录加盖厂家公章)、生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采购内容中所有投标货物供货渠道的合法证明(以上材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8:30-9: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二七路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371-69620773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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