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空调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就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汝采购【2015】035号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13.2万元整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空调(大3P柜机2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八、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九、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3:00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告。
十二、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13693819368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一、谈判项目名称: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汝采购【2015】035号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13.2万元整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空调(大3P柜机2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八、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九、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3:00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告。
十二、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13693819368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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