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县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5】17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县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新密市地方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项目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5】175号
2.3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583万元)
2.5项目概况:X025石尖线、X026史黄线、X027岳打线、X029万高线、X030王观线、X038柿超线、X023华韦线、X028观老线等县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0个标段;
一标段:X025石尖线标志、标线、座椅式护栏
二标段:X025石尖线波形钢护栏
三标段:X026史黄线标志、标线
四标段:X026史黄线钢护栏
五标段:X029万高线钢护栏、标线
六标段:X029万高线标志
七标段:X023华韦线、X028观老线标志、标线
八标段:X027岳打线标志、标线、钢护栏
九标段:X030王观线标志、标线、钢护栏
十标段:X038柿超线标志、标线、钢护栏、清除弯道内侧绿化
2.8本次招标包括制作、安装、验收、免费质保、维保及其它相关服务。
2.9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且具备相应安装、维修能力和在河南省范围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进行报名。
2、报名携带资料:
施工单位携带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注明法人办公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3、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缴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基本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文博支行
账 号:9387001201030072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网》、《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地方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055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
联系人:关女士
电 话:0371-60280251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16日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下页)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业主单位名称: 办公室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
6、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