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252HG252F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600万元;包2:650万元;包3:1080万元;包4:111万元;包5:1575万元;
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1: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包2:X光机设备采购;包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包4:心电图机设备采购;包5:救护车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原件备查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现场自行携带,在接到评审委员会通知时须在30分钟内提供以便评审委员会在需要核验原件时进行查验,如未按时提供,评审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进行评价。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包1-包4: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4.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提供复印件;
5. 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者转包。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包5: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 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者转包。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6日起至 2015年11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
包1-包4报名时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供应商资格中第2、3、5点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包5报名时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供应商资格中第2、4、5点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参与过《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500mX光机和DR采购项目》及《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和救护车设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凭发票等相关证明免费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9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四号会议室(广州大学城科普路(原西六路)168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四号会议室(广州大学城科普路(原西六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120000元;包2:130000元;包3:216000元;包4:22200元;包5:315000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采购人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20-6279 1635电话:0751-8176586
传真:020-8317 7411传真:0751-817658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惠民南路150号
邮编:510030邮编:512026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为:2015年11月16日起至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