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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许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类蔬菜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通许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类蔬菜产业项目招标公告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通许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类蔬菜产业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65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49号
2.3 建设地点:通许县孙营乡;
2.4 招标内容:蔬菜大棚、日光温室工程施工及其配套设施等;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锦荣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许县景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许县军辉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赵胜利;
第二标段:通许县宏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许县长会蔬菜种植合作社;
    第三标段:通许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类蔬菜产业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经营范围内需包含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或技术开发或施工;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0平方米(含),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温室工程施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有相关完税证明;
    3.3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监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4. 报名要求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6:30时,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
    第一、二标段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类似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3-2014年全年度完税凭证(需提供电子钥匙备查)方可报名。
    第三标段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类似业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800元/份,监理标段售价500元/份,图纸另售;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3注意事项
    5.3.1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5.3.2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9点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当天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须到场签到,否则则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222076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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