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基本装备配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基本装备配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TXZC20151037
项目编号: XAYD2015-23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基本装备配备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和地税副本)、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检务取证分析专用系统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13309592234。联系电话:0951-7805195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售价:自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14: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九、采购人名称: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苏爱霞 联系电话:0953-8031066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郝 仓 联系电话:0951-6193344-108
报名联系人:郝 仓 电话(传真):0951-6193344-114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梅园公寓905室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