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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经费(制安塑钢门窗)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甲24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64059988  

    二、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64376 

    三、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经费(制安塑钢门窗)

项目编号:BJJF-2015-1452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陆万元整(RMB:12360000.00元),投标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佰零玖万元整(RMB:3090000.00元),超出投标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棚户区改造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材料种类名称

采购总数量(平米)

投标数量(平米)

1

制安塑钢推拉门(双白)

300

75

2

制安平开门60系列(双白)

200

50

3

制安平开门60系列(双色共挤)

200

50

4

制安平开窗60系列(双白)

260

65

5

制安平开窗60系列(双色共挤)

260

65

6

制安推拉窗88系列(双白)

1700

425

7

制安推拉窗88系列(双色共挤)

16500

4125

8

制安钢框户门上亮子(不分开启方式)

860

215

合计

20280

5070

中标单位供应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从合格投标人中择优选定4家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塑钢门窗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4.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4.10投标时须提供塑钢型材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17日至 2015年11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至 11:30 ;下午 1:30 至 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RMB3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8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 任坤、胡晓明

    联系电话:010-67164376

八、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7日至 2015年11月23日 

九、报名时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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