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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施工(GL(H)GCZB-2015-09)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荔浦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施工

项目编号:GL(H)GCZB-2015-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3-5853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荔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荔浦县荔桂路24号

联系方式: 周先生0773-72164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773-5853909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交通[2015]373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荔浦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荔浦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补助及融资等,拟采用融资模式进行投资建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建设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投资建设方(以下简称中标人)。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资建设模式

项目名称: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

建设地点:荔浦县城荔城镇、青山镇

工程内容:由主线和2条支线构成。路线总长10.293681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主线长8.236097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14米;支线一、支线二分别长1.119367、0.938217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9米。

建设期限:计划于2015年12月开工,总工期730天。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沿线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等。

投资建设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回购”的方式实施建设。项目业主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与其签订相关投资建设移交合同;中标人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并自行组织施工,按照投资建设移交合同的约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按约定回购该项目,并支付回购款项。具体的投资及融资款注入时间及计息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为:GL(H)GCZB-2015-0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月 162015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B证);

(8)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造价员上岗证、身份证,资料员上岗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人员2014年1月~2015年8月养老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交纳记录)或养老保险手册。

(9)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10)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到场申请投标报名;

(11)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12)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13)自发公告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注:注册建造师、手持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查验后退回。

4.2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含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的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报名前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且投标单位根据自行情况报名,凡报名者需投标,若不投标者按照招投标法给于相应处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12月 8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荔浦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荔浦县荔桂24           址: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邮政编码:  541200                     邮政编码:  541001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773-7216458             话: 0773-5853909

           真: 0773-5848888  

 

 

                                               201511月1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6:1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16日至2015年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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