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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5】18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商发改投资【2013】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2.3建设内容:惠丰小区、惠宏小区、惠达小区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个亿,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资质要求:报名单位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报名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报名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报名单位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报名单位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4个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报名单位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公告、公示网络截图,以上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3.2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资质要求:报名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报名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类似项目业绩;

 3.3 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查询内容包括:报名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符合条件的各标段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符合条件的各标段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申请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

5.2 报名携带资料:

5.2.1 施工标段:报名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网上可查询);

     (3)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2.2监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 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持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 施工文件及图纸费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监理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370-20587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  0370-7390229    0371-69102688    15978847094

监督部门: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0-7295108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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