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供配电工程设计(GJZX-2015-60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工程已由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临发改字【2011】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贷款70%,招标人为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供配电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新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万㎡的办公大楼供配电;
2.4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含预算)40天(从供电方案通过行政审批的次日起算)。设计后期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概预算编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到临桂区检察院反贪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联系电话0773-5582879)
4.1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6 日至2015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代理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18978697773 (本机只在报名期间开通)
4.2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临桂区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合格者,请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身份证到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资料按印刷成本售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 桂林市安新北路1号
联系人: 李文彬
电话: 0773-21659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联系人: 秦国军
电话(传真): 0773-2826203
邮件地址: 574447033@qq.com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日期:2015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