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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包(除颤仪)10台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3: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急救包(除颤仪)10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获得相应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急救包(除颤仪)10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5-13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急救包(除颤仪)1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需求)



4项目地点:预算单位指定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6.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生产厂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相应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同时提交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8.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此项目于20151117~1124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出售谈判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917208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2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2楼。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友谊支路205



联 系 人:徐老师



    话:5664325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917208



邮编:200040



联系人:钱昱



电话:52139090*532



传真:52137810



邮箱:4117155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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