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路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路灯采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
1.4项目实施地点: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综合执法局指定安装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代理所需设备的资格,在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涵盖本次招标所含内容;
2.3近三年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质量问题被记入不良记录或被投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4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出后为准);
2.5投标企业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经营销售场所;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3.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12:00 ,下午1:00-5: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3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出后为准);
(4)由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无因质量问题被记入不良记录或被投诉承诺;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承诺;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即领取;
3.5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376-3886637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