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厨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4: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园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厨房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高新园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厨房设备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BYZB[2015]086号
1.3采购内容:
厨房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注:1.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采购预算:11.1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近三年(201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双门双控蒸柜、三层海鲜蒸柜、电磁单头大锅灶、双头高背电磁矮仔炉)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
(4)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期)。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报名要求: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双门双控蒸柜、三层海鲜蒸柜、电磁单头大锅灶、双头高背电磁矮仔炉)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原件、同类项目业绩原件、外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及上述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四、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8日08时00分—09时15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时15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时15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西岗区民权街103号,五一广场房地产交易中心后身
邮 编:116011
联 系 人:李梦雨
电 话:(0411)83603130
传 真:(0411)8362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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