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至大连高速桦南至七台河段交通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岗至大连高速桦南至七台河段交通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SG【2015】G0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至大连高速桦南至七台河段交通标线工程,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黑高管发[2015]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由计划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岗至大连高速桦南至七台河段。
2.2 建设规模:桦南-七台河标线工程共32844m2。
2.3 投资规模:155.7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工期92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标线工程。
2.6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施工路段 | 桩号 | 建设规模 | 施工内容 |
A1 | 桦南-七台河 | K172+300-K235+000 | 32844m2 | 标线工程 |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与松发街交口河松小区402栋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含图纸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6日8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商大酒店三楼演讲厅(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形式为电汇,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5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鸡东县兴农镇鹤大高速公路268公里处
邮 编:158202
联 系 人:张风乐
电 话:0467-5771862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层
邮 编:150027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04619327
电子邮箱:84190623@163.com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