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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住房建设环保局关于高新区神马大道(开发一路—许南路)铺设供水管线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4: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平顶山高新区神马大道(开发一路—许南路)铺设供水管线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高新区住房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GXQ2015-036g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区开发一路—许南路,计划铺设供水管线约3100米(管径为DN600)。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供水管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包括路面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城建或水利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6)企业2012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壹份;

7拟派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且可查询的岗位证书;

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①如中标,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与自来水有限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投标人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本工程市政供水管网的对接并网工作,保证顺利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投标人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及后续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1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注:类似业绩是指近年来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水管道敷设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17日至201511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11231730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报名。

报名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1月至20158月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和查询页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纸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区住房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种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876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6

联系人:黄先生  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5-5333333   138495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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