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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关于清河南七家水环境改善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合同编号:
QH-NQJ-SG201501)
   清河南七家水环境改善运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清河南七家水环境改善运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南七家污水处理站是清河下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污水口治理重要项目之一,位于清河沙子营桥上游300米处的清河左岸,工程设计规模为5600m3/d。主要用于附近各居民小区排出的生活污水的处理,减少对清河的水质污染。本项目是对南七家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和湿地处理单元进行检查维护,使其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的排放标准。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三、招标项目预算价格
本招标项目全年运行预算价格为103.00万元。
四、工期:由于污水将纳入污水管网系统,目前实施中,因此实际工期:“自2016年1月1日至该排污口的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处理之日止(具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日期为准)。运行时间按实际运行天数确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或者维护经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的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在北京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1117日至11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RMB¥2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128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电  话:(010)53105831 、 53105832
传  真:(010)5310583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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