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采购项目(CZ2015-2047)
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委托,拟就其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 项目编号:CZ2015-2047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604872元
五、 租金限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月租金不高于23元,每年租金不再增幅(月租金包含保洁费、管理费、保安费、化粪池清理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
六、 租赁期:3年
七、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面积要求:
学生宿舍用房建筑面积在4200-4600平方米左右,实际测绘面积正负不超过3%或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
(二) 楼宇位置:
楼宇应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鹤边村范围内,距离学院不超过
(三) 楼宇性质及剩余使用年限:
楼宇可为商业(或办公)使用性质的现楼,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
(四) 权属要求:
楼宇的物权完整,不设有他物权,保证成交时无出让、抵押、担保或其他法律纠纷。
(五) 楼宇交付标准:
1. 楼宇应有《房地产权证》及《消防验收意见书》。
2. 用水用电:正常的生活用水、生活电力(非临水临电)供应。
3. 楼宇房屋间隔适合宿舍使用,无需再重新拆或修整房屋间隔。
4. 室内交付使用标准:
(1) 可随时进行装修的宿舍用房,能提供办理装修报建手续中属业主的资料,承诺在采购人装修时不收取其它费用;
(2) 建筑层高不低于2.5米;
(3) 每套房间有独立洗手间、洗漱间。
(六) 其他
1. 租金、水电费按月支付;
2. 不收取采购人的租赁押金(保证金)及水电费押金。
(七) 交易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
(八) 交付期: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办妥《租赁合同》鉴证手续,并按要求完成标的物交接手续。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 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九、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6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636号
联 系 人:傅伟 联系电话:(020) 86011071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gzggzy.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