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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采购项目(CZ2015-2047)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委托,拟就其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宿舍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  项目编号:CZ2015-2047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604872

五、  租金限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月租金不高于23元,每年租金不再增幅(月租金包含保洁费、管理费、保安费、化粪池清理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

六、  租赁期:3

七、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面积要求

学生宿舍用房建筑面积在4200-4600平方米左右,实际测绘面积正负不超过3%或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

(二) 楼宇位置

楼宇应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鹤边村范围内,距离学院不超过800,楼宇附近空旷,可进入大型车辆,可临时停放车辆。

(三) 楼宇性质及剩余使用年限

楼宇可为商业(或办公)使用性质的现楼,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

(四) 权属要求:

楼宇的物权完整,不设有他物权,保证成交时无出让、抵押、担保或其他法律纠纷。

(五) 楼宇交付标准:

1.   楼宇应有《房地产权证》及《消防验收意见书》。

2.   用水用电:正常的生活用水、生活电力(非临水临电)供应。

3.   楼宇房屋间隔适合宿舍使用,无需再重新拆或修整房屋间隔。

4.   室内交付使用标准:

(1) 可随时进行装修的宿舍用房,能提供办理装修报建手续中属业主的资料,承诺在采购人装修时不收取其它费用;

(2) 建筑层高不低于2.5米;

(3) 每套房间有独立洗手间、洗漱间。

(六) 其他

1.   租金、水电费按月支付;

2.   不收取采购人的租赁押金(保证金)及水电费押金。

(七) 交易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

(八) 交付期: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办妥《租赁合同》鉴证手续,并按要求完成标的物交接手续。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 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九、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51116日至20151126(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636

    人:傅伟      联系电话:(020) 86011071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gzggzy.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小姐   电话:(020)28866288     传真:(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116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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