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黎平县2015年度和2016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采购
- 2、项目编号:GZTD-2015GK-05
- 3、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5)015号
- 4、项目联系人:张锡茂
- 5、项目联系电话:13885516206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325#水泥20103吨,425#水泥19391吨。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7,169,2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分批次供货,签订合同后两年内完成全部供货。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在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所投水泥产品必须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与采购方有关质量技术要求;3、在项目实施地须具备仓储能力;4、本采购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投标。5、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5.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有能力承担本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5.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营业范围);5.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5.6、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5.7、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开标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5.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10、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5.11、报名方式及注册入库需知: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击“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招投标企业登记申请表、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要求在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和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写上“信息真实”字样。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中标价的10%。 - (2)特殊资格要求
/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1-16 09:00:00至2015-11-20 23: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网上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12-08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12-08 09: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7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08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S75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平街
-   项目联系人: 张锡茂
-   联系电话: 1388551620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黎平县德凤镇清泉路农业发展银行后面三楼
-   项目联系人: 梁世机
-   联系电话: 0855-6212233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