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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2016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2016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2015CGFW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   项目编号:CP2015CGFW02              

  2.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2016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货物的名称

  

 

  数量

  

 

  1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2016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196辆

  

 

  具体技术参数见用户需求书

  4.   保险期:合同签订后一年。(优惠条款和理赔承诺的有效期从保险合同签定之日起实施。投标人可附设独具竞争性的优惠条款及服务承诺)。

  5.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保险费用。

  6.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取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和从事机动车商业保险资格的在中国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和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资格证明。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合格投标人可在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购买标书时间: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5日,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城建大楼一楼,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2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城建大楼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开标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城建大楼二楼会议室

  八、附加说明:

  ⑴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现场检查、登记完后立刻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到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备案。

  ⑵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城建大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769-83827360

            

   

  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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