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钟山县燕塘镇聚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清塘镇印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钟山县燕塘镇聚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清塘镇印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钟山县燕塘镇聚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清塘镇印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ZSZFCG2015工字39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5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贺州市钟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邱工 电 话 : 0774-8972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7745125001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太原街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钟山县燕塘镇聚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清塘镇印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规模 853.9175公顷,项目总投资1389.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投标无效。3、必须是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17号文件上备案或后来确认备案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9.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1:59 至 2015年11月20日 11: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日期截止前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1:58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1:58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