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UPS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UPS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UPS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UPS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学校拟采购一台UPS不间断电源设备替换原50KVA UPS,该UPS应具备较强的扩容能力。要求包安装和调试以及对操作人员的培训。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品牌和口碑,信誉好;
3. 必须具有足够的施工力量和维修工程师,具有相当规模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备查;
4. 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保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 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下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施工合同履行、完工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 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7. 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11月17日-20日(星期二至星期五)、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