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公开招标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LCCG20151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5-72218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陆川县温泉中路65号
联系方式:张工 0775-73336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小姐 0775-72218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陆川县城东新区三峰东路北面龙腾嘉园2栋一楼A21至A2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备案编号: LCSZ20150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以桂建财【2014】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2项目编号: LCCG2015153
2.3建设地点:陆川县乌石镇
2.4建设规模:陆川县乌石镇建设东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月垌开发区道路建设及排水工程;南兴开发区附道北段一、二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路灯工程;建设西路道路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幸福花园排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合同估算价:约385万元
2.6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陆川县乌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8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3.3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月16 日至 2015年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实行现场刷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报名。(如专职投标员是法人的,应提供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11月16 日至 2015年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不办理邮寄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 14日15时 30分,地点为 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gxlcjs.ccoo.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陆川县温泉中路65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75-73336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陆川县城东新区三峰东路北面龙腾嘉园2栋一楼A21至A24号
联 系 人:吕小姐
电 话:0775-7221833
招 标 人: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3.3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11月16 日至 2015年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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