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重路费县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泉重路费县段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费县建设西路400号 电话: 0539-5028802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11楼 电话:15725296377
三、项目说明
1、工程概况:泉重路费县段道路工程,位于费县薛庄镇。路线总体为南北方向,全长10.8Km。根据老路现状确定改造方案: K0+000~K5+220段沥青路面宽8.0米,路基宽11.0米。K5+220~K10+800段位沥青路面宽9.0米,路基宽12.0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自筹(2016年拨付合同价款的20%,2017年拨付合同价款的30%,2018年拨付合同价款的30%,2019年拨付合同价款的20%)。
3、工程工期:15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9)外市企业须持相关公路主管部分出具的进临备案证明,且备案登记范围含本项目要求的公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泉重路费县段道路工程报名资料”字样。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3日16:30分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0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投标企业在2015年12月7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5725296377
招标人: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39-502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