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GC-JBNY-2015-26
2.3建设地点:淅川县城区工业园
2.4招标范围:施工及监理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标和监理标两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双方签定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同一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同一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第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函;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
地址:淅川县城区工业园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738078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路686号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8637780222
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