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荥阳市2015年可追溯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1: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2015年可追溯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荥阳市2015年可追溯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 97 号
2.3采购内容:
一标段:地埋管及相关配套设施铺设安装等(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全自动豆芽计量包装机1套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能提供合格工程物资;或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 年 11 月 16 日— 2015年 11 月 20日上午8:30分—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临楼栋)3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件费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4.4.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如需)、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需);
4.4.2、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需);
4.4.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份,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 安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63906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65000095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2015年可追溯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荥阳市2015年可追溯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 97 号
2.3采购内容:
一标段:地埋管及相关配套设施铺设安装等(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全自动豆芽计量包装机1套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能提供合格工程物资;或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 年 11 月 16 日— 2015年 11 月 20日上午8:30分—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临楼栋)3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件费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4.4.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如需)、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需);
4.4.2、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需);
4.4.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份,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 安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63906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650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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