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五高操场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五高操场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市第五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五高操场;
2.2招标编号:ZXLY201502号
2.3建设地点:偃师五高;
2.4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操场内跑道,篮球场、足球场、兵乓球场、跳高跳远场地及排水沟等项目等铺装;
2.5计划工期:工期至2016年6月3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应附公司盖章承诺);
3.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投标人报名时须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份。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凡有意参加报名投标者,请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 11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西北角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616室报名;
4.3、以上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 11 月20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西北角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616室。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及清单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3时00分
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第五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9848060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60662007 18738382706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