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冀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
2015年11月16日 |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冀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3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 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影机、幕布、音箱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音箱须提供原厂商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告知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音箱厂家的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以开标时评委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600元/套(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