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新平县2015年农村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平县2015年农村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的委托,对新平县2015年农村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NZZ(A2)-2015-088
2.2招标内容:新平县2015年农村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标准分户太阳能设备,布局在新平县境内9个乡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 套 | 400 |
注:采购预算为72.00万元。本次招标按整体投标,不得缺项,如有缺项将视为废标。
2.3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正常使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更短交货期/工期。
2.4 项目实施地点:新平县境内9个乡镇。
2.5 质量要求: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0-2002)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
3.3 企业2012~201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规模业绩(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分户安装项目);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2014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分户安装项目);
3.6 本次招标只接受“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企业”的投标,拟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紧凑式太阳能热水器,其能源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级水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安宁水利大酒店对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翠怡酒店十五楼会议室(昆明市人民中路222号)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翠怡酒店十五楼会议室(昆明市人民中路22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采 购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达师
联系电话:0871-68690555
传 真:0871-6869055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安宁水利大酒店对面)
邮政编码: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