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新址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M-2015-11-768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新址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改造工程
2.2工期: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4日,2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9日13:3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招标控制价:¥ 100.7504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 系 人:王爱兵
联系电话:0431-8877525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53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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