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石界河镇初级中学餐厅宿舍楼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峡县石界河镇初级中学餐厅宿舍楼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峡县石界河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2项目编号:XXJ15111479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付款方式: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承包方同总价款20%,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给承包方合同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公司联系地址、固定电话、邮箱和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五大员身份证及岗位证、单位人员社保缴纳凭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承诺函、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8389839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937761819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1
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