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托管运营”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垃圾处理厂的委托,就“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托管运营”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400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
商丘市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于2013年3月29日开工建设,2015年5月20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设计日处理渗滤液200吨,设计总投资3236万元。
本项目处理工艺为MBR+纳滤NF+反渗透RO,尾水排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浓缩液回灌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置后进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并通过环保在线监测和环评要求。
变压器装机容量:500KW(变压器贴损为20元/KVA每月)
设备总装机容量:472KW(峰谷平均电价0.792元每度)
设备日常维护:按设备厂家要求定期维护。
设备总值1047万元,设备大修费按设备总值3%提取。
人工、管理、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计取。
运营时间:暂定2年。
项目采购预算价:处理达标后的清水每吨不高于39元;每月由财政部门据实拨付。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14日—2015年12月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12月9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垃圾处理厂
联系人:张先生1333370165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渗滤液或污水处理运营资质(或业务能力)。
十、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自有设备的票据)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诺书;
6、具有渗滤液或污水处理运营资质(或业务能力)。
7、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