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2015年高海拔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及节柴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GXTC-1529359 玉龙县2015年高海拔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及节柴灶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有关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玉龙县林业局委托,对“玉龙县2015年高海拔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及节柴灶建设项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GXTC-1529359
2.2项目名称:玉龙县2015年高海拔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及节柴灶建设项目
主要技术参数: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采购明细:
包号 | 包号内容 | 数量(套) | 交货地点 | 采购预算 |
一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750套 | 鲁甸乡政府 | 195万元 |
二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400套 | 九河乡、巨旬镇 | 104万元 |
三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200套 | 石鼓镇、石头乡 | 52万元 |
四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100套 | 龙蟠乡、塔城乡、玉龙山办事处、 | 26万元 |
五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100套 | 鸣音镇、宝山乡 | 26万元 |
六标段 | 太阳能热水器 | 100套 | 奉科镇 | 26万元 |
七标段 | 节柴灶(节能炉灶) | 3000 | 玉龙县辖区乡镇 | 105万元 |
2.3供货及安装地点:玉龙县辖区内乡、镇、街道办、村等,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太阳能热水器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有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丽江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9)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投标人具备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资质三类资质或以上(含三类)。
11)投标人的销售能力和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
12)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 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亲自到场持以下证件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购买招标文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
(5)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资质证书(原件)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玉龙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李小姐 白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13888227923 传 真: 0871-68311567
报名地址: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