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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关于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09: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5-101

  3、采购预算:136.5万元

  4、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除颤仪(除颤监护仪)

  

 

  1

  

 

  台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监护仪(病人监护仪)

  

 

  2

  

 

  台

  

 

  3

  

 

  微量注射泵(注射泵)

  

 

  10

  

 

  台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脑电监护仪(脑电测量系统/脑电采集监测系统/脑电放大器系统)

  

 

  1

  

 

  台

  

 

  5

  

 

  全自动听性脑干反应测试仪(听力测试平台/客观听力测试仪/听觉诱发电位仪)

  

 

  1

  

 

  台

  

  5、交货地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6、交货时间:

  1)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全部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验收;

  2)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全部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验收。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适用);

  2.2投标产品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3投标产品均须取得其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具有其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非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投标适用);

  2.4投标产品均须提供加盖其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公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采购文件邮购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及发票。(邮购采购文件适用)。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5、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采购文件(以发票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898-65230093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退还保证金咨询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898-68723978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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