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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王四营乡官悦欣园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王四营乡官悦欣园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王四营乡官悦欣园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项目

项目编号:DH-2015-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1号

联系方式:丁工 010-67368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购置7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所需的多媒体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同时包含所采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具有有效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资质;(8)、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8.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三个月由社保中心在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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